空气声隔声GB/T 19889.4-2005
楼板撞击隔声GB/T 19889.7-2022
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GB/T 19889.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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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了解建筑隔声检测之前,先说一下隔声的概念。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机械运行或者其他因素产生的噪音由于条件的限制,很难从噪声源上来进行处理或者减小噪音,在这种时候人们常常会在噪声传播的途径上来采取一些措施来把噪声进行一定程度的降低。
吸声对应的是噪声发生的一侧反射声能的大小,要达到的目标是反射声能要小;隔声对应的是入射声源也就是噪声发生的另一侧的透射声能的大小,要达到的目标是透射声能要小。
吸声和隔声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也不同、目标也存在着差异,吸声处理解决的目标是减弱声音在室内的反复反射,也就是减弱室内的混响声,缩短混响声的延续时间。隔声处理是致力于隔绝噪声从声音所发出的房间即声源房间向相邻的房间传播,进而使得相邻房间收到噪声的干扰。
隔声和吸声的区别,从定义上来说,吸声又被成为声吸收,是声波通过媒质或入射到媒质分解面上时声能减少的过程;而隔声是使用一些构件将噪声源和接收者分开,使声能在传播途径中受到阻挡,从而降低或消除噪声传递的措施。
对于面积大于等于30㎡、小于100㎡的房间,选取3个测点,测点均匀分布在房间长方向的中心线上,房间平面为正方形时测点应均匀分布在与窗面积大的墙面平行的中心线上.
确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内设置锅炉房、水泵房、变压器室、制冷机房时,若条件许可,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但不宜助邻主体建筑或设在主体建筑下。并且应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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