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类型安全质量检测
价格面议
检测周期7个工作日
样品数量5个
报告形式电子档/纸质档
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美国CPSC已于2009年投票表决要求从2009年8月21日起,美国所有进口的自行车头盔都必须有第三方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 STC是CPSC,CNAS,DaKKS认可实验室,可以提供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于一九六三年成立的STC标检集团作为全球性的检验、测试和认证机构之一,凭借其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国际认可以及近50年服务工商业、的经验,严格训练的专业人士以及精密的测试仪器,可提供以上的检测,认证

SENLL认证检测
1.选样和送样在头盔SNELL认证中,测试样品由制造商选取并寄送。制造商选取能够代表所生产产品质量的头盔5顶或者7顶(按照M2010标准的要求,取决于在认证单元中的头盔头型的大小)。在寄送样品时,制造商应该随样品附上Snell认证所必须的“Pre-Testing HelmetInformation Form”,该表单中包含有SNELL认证证书的持有人、产品的型号、规格(尺寸)、商标、HPI头型、壳体和缓冲层的材料等、样品的数量、申请检测的种类(认证、定型、变更等)、申请检测依据的标准、样品的处置等信息。如果在寄送样品时没有一起将该表单附上,则会增加额外的沟通环|节、甚至造成检测周期的延误。
2.认证检测依据的标准2007年10月10日,SNELL发布了的适用于摩托车头盔测试的M2010标准。按照M2010标准进行的认证测试于2008年3月1日开始;按照M2010标准进行认证的标识自2009年7月1日开始购买;按照M2010版标准进行认证的头盔产品在2009年10月1日开始进行销售。自2011年的6月30日起,将不再按照M2005版标准进行认证测试;自2011年6月30日起,将不再发放M2005版的认证标识;自2011年的3月31日起,将不得按照M2005版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摩托车头盔产品生产。目前为M2005版标准和M2010版标准并存的过渡时期。

摩托车头盔GB811-2010标准测试要求:
结构规格尺寸
保护范围
质量
视野
护目镜
佩戴装置强度
吸收碰撞能量
耐穿透性
标志
...等等
护目眼镜中规定护目镜首先要由满足透光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材料制成,其次按标准要求护目镜如果破碎,不得小于60°的碎片,另外在头盔护目镜指标中规定可见光透光率要不低于85%,并且还要满足一定强度的抗冲击性能。
吸收碰撞能量是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时能有效地保护驾乘人员头部,减轻和吸收激烈碰撞时带来的强大冲击力。

头盔的标识
头盔必须以厘米为单位标出头盔适合佩戴的的头型和小头型的周长。
测试样品的数量
M2005版标准中规定样品数量为5个。但是M2010标准中头盔样品的数量取决于头盔的设计尺寸范围;认证测试中可能会需要7个样品(5~7个)。
标准的协调性
满足M2005版标准及以前标准支术要求的头盔,可能不满足欧洲ECER22-05法规的要求,也经常会发生不能在欧洲进行销售的情况;但是满足M2010版标准的头盔基本会满足ECER22-05法规的要求,可以在欧洲进行经销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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