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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测试速度的变化
M2005版标准中规定测试速度但为6.62m/s一7.75m/s,M2010版标丢准中规定所有头型的次碰撞测试速度均为7.75m/s,第二次测试碰撞速度从A-E头型均为7.09s时,考虑到现在的设计和材料,从J类头型到0类头型,测试的速度从6.78m/s开始逐渐降低,M类头型测试速度为5.73m/s,0类头型的测试速度为5.02m/s。
根据摩托车头盔GB811-2010生产,主要用于测试摩托车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广泛应用于摩托车头盔的相关生产、科研、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
二、主要特征
1、冲击高度可自行设定,并实时显示冲击高度,设定高度到,自动停止上升。
2、底座具有抗冲击强度,能牢固安装相关器件,并预留相关固定孔。
3、头型及头盔的采用电动控制吸合释放。
4、采用测试工装,方便更换全头型和半头型,便于进行全头盔或办头盔测试。
5、全头盔特殊设计,头盔可以360°旋转,可以进行顶部头顶、后部后脑勺、前侧前额、两侧耳朵等五点测试。
6、头型的提升及释放部分均采用双导轨结构,确保下落平稳。
7、平砧及半球砧采用插口式安装方式,方便快速更换及安装。
摩托车头盔GB811-2010标准测试要求:
结构规格尺寸
保护范围
质量
视野
护目镜
佩戴装置强度
吸收碰撞能量
耐穿透性
标志
...等等
护目眼镜中规定护目镜首先要由满足透光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材料制成,其次按标准要求护目镜如果破碎,不得小于60°的碎片,另外在头盔护目镜指标中规定可见光透光率要不低于85%,并且还要满足一定强度的抗冲击性能。
吸收碰撞能量是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时能有效地保护驾乘人员头部,减轻和吸收激烈碰撞时带来的强大冲击力。
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美国CPSC已于2009年投票表决要求从2009年8月21日起,美国所有进口的自行车头盔都必须有第三方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 STC是CPSC,CNAS,DaKKS认可实验室,可以提供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于一九六三年成立的STC标检集团作为全球性的检验、测试和认证机构之一,凭借其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国际认可以及近50年服务工商业、的经验,严格训练的专业人士以及精密的测试仪器,可提供以上的检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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