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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美国CPSC已于2009年投票表决要求从2009年8月21日起,美国所有进口的自行车头盔都必须有第三方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 STC是CPSC,CNAS,DaKKS认可实验室,可以提供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于一九六三年成立的STC标检集团作为全球性的检验、测试和认证机构之一,凭借其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国际认可以及近50年服务工商业、的经验,严格训练的专业人士以及精密的测试仪器,可提供以上的检测,认证
三、主要指标
1、头模:根据不同类型的头盔分为全头模和半头模,头模重量分别是4kg、5kg、6kg。
2、平砧:采用工具钢制成,碰撞粗糙度≥Ra0.8,硬度≥50HRC,直径≥127mm,厚度≥15mm的圆柱冲击面。
3、半球砧:采用工具钢制成,碰撞粗糙度≥Ra0.8,硬度≥50HRC,半径48mm的球形冲击面。
4、加速度传感器:量程1-1000g,误差2.5%,频率0-1000HZ。
5、冲击高度:0-2000mm,可自行设定。
6、冲击速度:实时检测固定点的下落速度,并数字显示。
四、结果判定
根据GB811-2010 摩托车成员头盔的规定,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应满足
1、A类头盔应满足:加速度峰值不超过300g;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
2、B类头盔应满足:加速度峰值不超过400g;加速度超过20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ms。(加速度疯峰值不超过300g时,此项不做要求);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
测试速度的变化
M2005版标准中规定测试速度但为6.62m/s一7.75m/s,M2010版标丢准中规定所有头型的次碰撞测试速度均为7.75m/s,第二次测试碰撞速度从A-E头型均为7.09s时,考虑到现在的设计和材料,从J类头型到0类头型,测试的速度从6.78m/s开始逐渐降低,M类头型测试速度为5.73m/s,0类头型的测试速度为5.02m/s。
摩托车头盔GB811-2010标准测试要求:
结构规格尺寸
保护范围
质量
视野
护目镜
佩戴装置强度
吸收碰撞能量
耐穿透性
标志
...等等
护目眼镜中规定护目镜首先要由满足透光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材料制成,其次按标准要求护目镜如果破碎,不得小于60°的碎片,另外在头盔护目镜指标中规定可见光透光率要不低于85%,并且还要满足一定强度的抗冲击性能。
吸收碰撞能量是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时能有效地保护驾乘人员头部,减轻和吸收激烈碰撞时带来的强大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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