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防火等级规定有哪些
关于实施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内容,由于该标准新版GB8624-2006与旧版GB8624-1997在原理、分级结构、试验方法等方面有较大差异。
按通知内容说明,为确保新旧标准体系的平稳过渡,在现行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尚未完成相关修订的情况下,对于材料燃烧的性能,新版GB8624-2006可与GB8624-1997的分级方法可暂参照对应。
从GB8624-2006标准实施情况看,存在燃烧性能分级过细,与我国当前工程建设实际不相匹配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对GB8624-2006标准进行第3次修订,即GB8624-2012,与2012年12月31日发布,2013年10月1日实施。标准中对燃烧等级规定:A级为不燃材料(制品);B1级为难燃材料(制品);B2级为可燃材料(制品);B3级为易燃
装修材料防火等级
A 级: 不燃性建筑材料:几乎不发生燃烧的材料。
A1级:不燃,不起明火
A2级:不燃,要测量烟,要合格。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难燃类材料有较好的阻燃作用。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不易很快发生蔓延,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立即停止。
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类材料有一定的阻燃作用。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燃烧,易导致火灾的蔓延,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等。
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无任何阻燃效果,极易燃烧,火灾危险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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